2005年国务院发布了我国发展 循环经济的纲领性文件——《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》。“十一五”规划纲要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“十一五”的重大战略任务。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和电 视电话会议,对发展循环经济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。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了全国循环经济工作会议,对发展循环经济作了全面部署,会同国家环保总局等有 关部门组织实施了国家循环经济试点,并召开了全国循环经济试点工作会议,总结了各行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。党的十七大**把资源环境问题列为我国面临的首要 问题,并提出了循环经济要形成较大规模、建设生态文明的目标,再生金属产业发展环境进一步完善。
在全国人大财经委、环资委的组织领导下,新修订的《节约能源法》 已正式颁布,《循环经济法》立法工作进展顺利。与发展循环经济有关的配套法规正在抓紧制定,《废弃电子电器回收处理管理条例》即将颁布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 同有关部门修订调整了《资源综合利用目录》,修订和实施了《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》。加大了国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发展循环经济重点项目的 支持力度。2007年中央财政新增70亿元节能奖励资金,通过“以奖代补”方式支持企业节能技术改造。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27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推动 节能减排工作。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,有关部门发布了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。相关政策的不断完善,促进了循环经济 发展。
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, 必须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,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以降低资源消耗、减少废物排放和提高资源生产率为目标,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,加强法制建设,完 善政策机制,树立生态文明观念,逐步建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、政策支持体系、技术创新体系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,形成政府推动、企业实施、全 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。